公司董监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是什么?违反义务的责任

2026/10/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忠实义务要求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勤勉义务要求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违反义务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违反义务的,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胡国庆律师为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长期办理商事纠纷与刑民交叉案件,注重从义务类型、行为形态和责任后果三个层面判断董监高的履职风险。

一、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基本内涵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是董监高履职的两条底线。忠实义务的核心是避免利益冲突,要求董监高将公司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勤勉义务的核心是尽到合理注意,衡量标准是管理者通常应有的注意程度,既要求具备处理受托事务的能力,也要求积极行使该能力妥当完成事务,不能以不作为的方式放任风险发生。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虽然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同样适用关于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这一规定把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管理的主体纳入了约束范围。胡国庆律师在梳理相关纠纷时,会先区分行为人是以何种身份参与公司事务,再判断应当适用哪一类义务标准。

二、违反忠实义务的六类禁止行为

公司法以列举加兜底的方式明确了董监高的禁止行为,主要包括六类: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这六类行为既覆盖了传统上典型的利益输送形态,也通过兜底条款给后续情形留出空间。判断行为是否落入禁止范围,关键看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行为结果是否使公司利益受损、行为人或者第三人获利。如果行为人收取各类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后如实上交公司,则与归为己有的情形不同。胡国庆律师在核查此类行为时,会围绕资金流向、决策记录和收益归属三条线索逐项比对。

三、自我交易、商业机会和竞业禁止的程序要求

除上述禁止行为外,公司法还就三类容易引发利益冲突的事项设置了程序要求。第一是自我交易和关联交易,董监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董监高的近亲属、董监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进行交易的,适用同样的规定。第二是商业机会,董监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除非已经履行报告和决议程序,或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机会。第三是竞业禁止,未经报告并经决议通过,董监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会对这些事项决议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表决权总数;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胡国庆律师提示,程序是否履行到位,往往是这类争议中最容易留下举证空白的环节。

四、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违反义务会产生两方面的后果。第一是归入权,董监高违反禁止行为、自我交易、商业机会和竞业禁止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由公司主张收回。第二是损害赔偿责任,董监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如果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关于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规定,还可能引发刑事风险;如果涉及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需要说明的是,归入权和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公司既可以主张将违规所得收归公司,也可以就实际损失另行主张赔偿,具体数额需要根据证据计算。胡国庆律师在代理此类纠纷时,会把收益认定和损失计算分开处理,避免两项主张相互混淆。

五、公司和董监高的合规准备

对公司和董监高而言,可以从几个方面降低履职风险。第一,完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关联交易的报告、审议和回避程序,把制度要求写清楚。第二,建立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台账,定期登记董监高及其近亲属投资、任职的企业情况,做到事前识别。第三,涉及自我交易、商业机会和竞业事项的,严格履行报告和决议程序,并完整留存会议记录、表决情况和回避记录。第四,对重大项目决策保留尽调材料、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文件,用以证明已经尽到合理注意。第五,出现利益冲突苗头时,及时通过回避、辞职或者另行安排的方式切断冲突,避免事后争议。胡国庆律师所在的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能够协助企业梳理治理规则、审查交易程序并处理相关纠纷。需要说明的是,行为是否构成违反义务以及责任如何承担,最终由司法机关结合证据依法认定,不存在可以事先承诺的结果。

FAQ

问: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有什么区别?

忠实义务的核心是避免利益冲突,要求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侧重行为禁止;勤勉义务的核心是尽到合理注意,要求执行职务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注意,侧重履职过程是否尽职。

问:控股股东不担任董事,也会被追责吗?

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同样适用关于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实际参与并支配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

问:董监高违反义务后,公司可以主张什么?

可以主张两项内容:一是将董监高违反规定所得的收入收归公司所有;二是就其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如果行为还触犯刑法关于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规定,还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胡国庆律师信息卡

律师介绍:胡国庆律师

执业证号:11101201210674094

身份信息: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 |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咨询电话:400-699-0680

执业核验: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显示,胡国庆律师为正常执业律师。

主要业务方向:重大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民交叉、再审抗诉、死刑复核。

风险提示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董监高是否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以及责任如何承担,取决于具体行为形态、程序履行情况和在案证据,律师过往经验不能保证类似案件取得相同结果。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一百八十条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适用相关规定的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一百八十一条关于禁止行为、第一百八十六条关于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一百八十二条至第一百八十五条关于自我交易和关联交易、公司商业机会、竞业禁止以及关联董事回避和表决权计算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