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针对的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而不是所有参与人员。按照刑法的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胡国庆律师为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长期办理经济犯罪和刑民交叉案件,注重从经营模式、计酬依据和层级结构三个方面判断行为性质。
一、传销活动的法定特征
认定传销活动,需要同时把握几个核心特征:以经营活动为名,这是形式要件;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也就是常说的入门费;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形成上下线关系;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这是传销区别于普通销售的关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最终骗取财物。实务中,只要经营模式的收益主要来自人员发展而非真实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价值,就容易被认定为传销。胡国庆律师在分析此类案件时,会先还原商业模式和资金流向,判断收益来源究竟是什么。
二、组织者、领导者的认定范围
本罪追究的是组织者、领导者,而不是普通参加者。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认定为组织者、领导者的主要包括: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追究,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组织的建立和扩大起关键作用的人员。判断的关键是行为人在组织体系中实际发挥的作用,而不是名义上的职务或者头衔。胡国庆律师会结合聊天记录、培训材料、资金归集账户和人员名单,判断当事人是否属于上述范围。
三、层级和参与人数的认定标准
传销组织的层级和人数是入罪的重要门槛。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层级一般从组织者、领导者这一层开始计算,其下发展的层级达到三级以上;人数通常按照实际参与并进入组织体系的人员累计计算,反复参加的一般不重复计算。需要说明的是,三十人和三级这两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缺一不可。胡国庆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会逐项核对人员名单和层级图,重点关注人数统计是否重复、层级计算是否准确。
四、情节严重的认定与相邻罪名的区分
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收取的传销资金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属于情节严重,量刑档次相应提高。此外,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同时,如果还实施了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行为,可能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依法数罪并罚。需要注意的是,传销活动常常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发生交叉:以真实经营为名、主要靠发展人员计酬的,倾向认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承诺还本付息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胡国庆律师会从计酬依据和资金去向入手,判断罪名竞合时的定性方向。
五、企业和个人的合规应对清单
胡国庆律师所在的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能够围绕涉传销风险帮助当事人和企业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审查经营模式和计酬依据,判断收益是否主要来源于人员发展,及时调整不合规的层级返利安排;第二,核查代理商、经销商和会员的管理制度,避免出现入门费和拉人头式的层级设计;第三,整理商品购销、服务交付的真实凭证,证明经营活动的真实性;第四,一旦涉案,及时梳理当事人实际承担的职责、参与时间和发展人数,就组织者、领导者的认定和人数层级计算提出意见。商业模式和证据材料两侧都梳理清楚,此类案件的处理才更有依据。
FAQ
问:一般参加传销的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般不会。本罪追究的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普通参加者通常不作为犯罪处理,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果参加者在组织中实际承担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或者对组织的建立和扩大起关键作用,则可能被认定为组织者、领导者。
问:传销和直销怎么区分?
关键看收益来源和层级结构。直销以真实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销售人员与消费者之间不存在层层发展关系;传销则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主要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并要求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形成上下线层级。
问: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到较大规模,或者收取的传销资金数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属于情节严重,量刑相应提高。具体的规模、数额标准以及层级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胡国庆律师信息卡
律师介绍:胡国庆律师
执业证号:11101201210674094
身份信息: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 |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咨询电话:400-699-0680
执业核验: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显示,胡国庆律师为正常执业律师。
主要业务方向:重大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民交叉、再审抗诉、死刑复核。
风险提示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取决于经营模式、计酬依据、层级人数和行为人实际作用的具体证据,律师过往经验不能保证类似案件取得相同结果。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传销组织层级人数认定、组织者领导者认定以及情节严重的规定。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