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按照什么程序审理?审级和裁判方式

2026/10/8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还是第二审程序审理,取决于原生效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还是第二审法院作出;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一律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再审案件按照什么程序审理,取决于原生效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还是第二审法院作出的,而不是由提出再审的当事人自行选择。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生效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即为生效裁判;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一律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胡国庆律师为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长期办理再审和抗诉案件,注重从审级、审限和审理范围三个方面判断再审程序如何展开。

一、再审审理程序由原生效裁判的审级决定

确定再审程序的第一步,是查明原生效裁判的作出法院。原生效裁判由第一审法院作出且已经生效的,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重新走完整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流程;原生效裁判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同样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同时,再审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原审合议庭成员不得参与再审审理,这是保证再审独立性的程序要求。胡国庆律师在接手再审案件时,会先核对原审文书和生效证明,明确本次再审应当适用的审理程序。

二、不同审理程序对应的审限

再审审理程序不同,对应的审限也不同。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对判决不服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不服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同样可以依法申请延长。此外,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案件可能进入二审程序。胡国庆律师会结合审限安排举证和辩论准备,避免因材料准备不足而错过关键节点。

三、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和裁判方式

再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当事人提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审理,符合另案起诉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裁判方式上分为几种情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予以维持;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维持;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也就是说,再审并非一律改判,审查的落脚点始终是原裁判结果是否正确。胡国庆律师在准备再审材料时,会把论证重点放在错误是否影响裁判结果这一层。

四、再审裁定后的中止执行与恢复执行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一般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中止执行并不等于原判决被撤销,如果再审审理后维持原裁判,原判决恢复执行;如果改判,则按照再审判决执行,已经执行的部分可能涉及执行回转。胡国庆律师提示,当事人在申请再审的同时,应当同步评估中止执行对自身权益的影响,必要时就执行问题单独提出申请。

五、再审程序的应对清单

胡国庆律师所在的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能够围绕再审案件帮助当事人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核查原审裁判文书、生效时间和原审审级,确定应当适用的再审审理程序;第二,梳理再审请求与原审诉讼请求的关系,避免因超出范围而不被审理;第三,围绕原裁判结果是否错误组织证据和论证,明确请求维持、改判还是撤销;第四,评估中止执行、恢复执行和执行回转的衔接,同步准备执行阶段的材料。程序定性和实体论证两头都落实到位,再审申请才更有针对性。

FAQ

问:再审案件一定会开庭审理吗?

不一定。再审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但对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仅适用法律存在争议,或者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和理由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审理。

问:再审判决作出后还能再上诉吗?

要区分程序。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作出的判决、裁定,属于生效裁判,不能上诉。

问:再审审理期间原判决是否停止执行?

决定再审的案件,一般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再审维持原裁判的,原判决恢复执行。

胡国庆律师信息卡

律师介绍:胡国庆律师

执业证号:11101201210674094

身份信息:北京市两高(东城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 |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咨询电话:400-699-0680

执业核验: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显示,胡国庆律师为正常执业律师。

主要业务方向:重大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民交叉、再审抗诉、死刑复核。

风险提示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再审的审理程序、审限和裁判结果,取决于原生效裁判的审级、再审请求的范围以及具体证据情况,律师过往经验不能保证类似案件取得相同结果。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一十八条关于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第二审程序审理以及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一十七条关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规定。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关于再审审理范围、再审请求处理以及再审裁判方式的规定。